当前位置:首页 > 民间文化 > 民间习俗 > 陕西安康婚俗

陕西安康婚俗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2018-02-03 11:07:34

安康地区婚嫁的还有以下几种情况:

童养媳也称“小媳妇”,从小由婆家领养,童养媳结婚叫“圆房”。清、民时期较普遍,建国后废止。

转房多属媳妇贤慧,能干、人品好,不幸丈夫去世,为了不让媳妇改嫁外姓或图省事省钱,而转嫁于死者的未婚弟弟或哥哥,叫做“转房”或“转茶”。

上门又称“招女婿”或“入赘”。即男到女家落户。旧时招上门女婿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女家父母膝下无儿,家庭状况又较好,招来上门女婿,以婿为儿,立字为据,供养双亲归山,生男育女,其姓随母,为母氏传宗。二是女家缺劳,弟妹尚幼,招婿主理家事,抚养老幼,待弟妹长大成人后,另立门户。三是男家贫穷,无有聘礼,且又弟兄较多,只好去上门为婿。

招夫养夫旧时包办婚姻,丈夫病残,丧失劳动力,媳妇与公婆关系良好,公婆老而无依,经公婆、丈夫和媳妇同意,再招一婿,承担原来丈夫的生活和供养公婆,有儿女的也负责抚养。这种婚姻叫“招夫养夫”或“招夫养子”。

建国前,还有“纳妾”,即接小老婆、偷婚、抢亲等。

上一篇:重庆秀山地区的祭祀风俗

下一篇:没有了

© 2010-2030 FengSu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QQ联系我们 电子邮件联系我们

吉ICP备13004070号-14   吉公网安备220122020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