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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尉氏刘青霞故居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2019-08-18
河南开封尉氏刘青霞故居

刘青霞故居是为纪念我国近代著名教育家,社会活动家,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家刘青霞女士而保留的。故居原为尉氏县大地主“刘半县”庄园的一部分,位于尉氏县城正中央,跨东西两条大街是有名的“师古堂”大院。昔日大院十分雄伟,一排三座插花走兽大门,门前出平台,台前是存放轿车、拴马的广场,全师古堂约有房三百余间,占地约19亩,这里是“刘半县”家族中最集中最好的建筑群。

昔日刘氏家族的庄园大致分布在县城东大街至西大街,西大街至后新街之间,东大街和新民街路东还有其当铺、钱庄和商号,人民路南有其南花园,北门里还有其北花园,总之刘氏家族的房产占据了半个县城,古称“刘半县”。

现在保留下来的“刘青霞故居”分东西两部分,座落在西大街两侧,东院有房36间,分内外两进院落,内院堂楼面阔五间,进深丈八,通高三丈七,东西楼略低,仍面阔五间,进深丈五,水磨砖出厦天井院,檐下透雕花砖,青瓦高叠脊出兽,下层木柱出厦一周,厦下大亮窗,室内雕花木隔扇,室中有楼梯可登上层,昔日院内怪石并奇花装点,牡丹、桂花、丁香、腊梅四时芳香,目前尚存有刘青霞女士亲自栽种的腊梅一株。

西院分三部分,其中:南跨院有南、北、西两层三座楼各10间共30间,东为迴廊和门,门两侧各有房3间共6间,北跨院北楼一座两层共16间,西屋一座5间,东客厅一座进深三丈面阔5间,西跨院有西楼一座10间,南北楼各一座均为6间,共12间,跨院南还有方三丈客厅一座,耳房一间,整个西院共有房88间,其建筑风格同东院。

刘青霞故居的建筑风格是清末典型的我国北方民居四合院建筑,也是我国建筑风格转化时期的典范,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刘青霞故居于2006年6月被国务院命名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刘青霞(1877~1923),女,河南省安阳蒋村人。本姓马,因嫁于尉氏县大财主刘耀德(字德煦)为妻,遂名刘青霞。她生于一个颇为显赫的封建官僚家庭。其父马丕瑶(字玉山)是同治元年(1862)进士,初在翰林院任职,后任山西按察使、布政使和江西、广西、广东巡抚,直至护理两广总督。刘青霞有4位兄长,长兄马吉森、次兄马吉樟、三兄马吉梅、四兄马吉枢,但她一生中与娘家人接触最多,受影响最大的还是次兄马吉樟。马吉樟系前清翰林,辛亥革命前曾任湖北省臬台。他虽系清朝官吏,但思想较为开明,曾与刘青霞同赴日本考察学务,并与辛亥革命河南起义军总司令张钟端有交往,对刘青霞逐步接受新思想有一定影响。刘青霞在这样的家庭中生活,自幼咏读诗书,擅诗善画,颇有才华。

光绪二十年(1894),刘青霞刚满18岁,便受家命嫁于刘耀德为妻。刘家曾占有二十余万亩土地,门前悬挂“双千顷”牌。此外,还开设一百五十多个钱庄、当铺和数以百计的生意铺面。这些钱庄、当铺和生意字号遍布中国东部开封、南京、北京等几十个府州县镇,日进斗金,显赫一时,成为当时河南第一富户。刘耀德是典型的纨绔子弟,他以万金捐了个山西试用道的四品职衔,却从未得到过实补。他的嗜好除了吸食鸦片之外,便是玄豪夸富。他扬言:“南京到北京,不饮别家水,不宿别家店。”他曾站在开封城头向地上扔包元宝用的金叶子,任人抢拾,曾在南京游湖时站在船头向水里扔元宝,寻欢作乐。刘青霞从结婚伊始,就对丈夫这些行为十分卑视。她常以仁爱之心,给地主庄园里的奴仆、夫役赠银钱、赠衣食,故常有族中贫苦人家的孩子给她送些时鲜野菜,以求赏赐。

刘青霞25岁时,刘耀德早丧。刘家共分5门,刘耀德一门系数代单传,因此他一人就占据刘氏家族五分之一的财产。他死后,这份诺大的家业便掌握在刘青霞的手中。然而从这天起,因财产而引起的祸端也接踵而至。刘耀德生前未有子嗣,他死后族人为谋夺其财产,争相过继,一时闹得不可开交。此时,刘青霞采纳一女佣之计,诈称有遗子在腹,去开封分娩,在开封住半年时间,随抱养刘耀德姐丈雷培株(号樾岩,祖籍陕西,客居开封)之四子,起名鼎元,称作己生,返回尉氏。族人却不置信,议论纷纷,扬言鼎元非亲生,无权继承刘家财产,并攻击刘青霞“不守妇道”,将其视为仇敌,常年争讼不休。刘青霞以宽阔的胸怀,从不与族人计较,反而慷慨解囊有意为族人办了不少好事。她独自出银4万两在刘氏故居大桥庄重建祠堂一座,又捐地15顷附设义学一所,凡刘氏子弟均可免费入学。她还在县城建“师古堂”(初名“四知堂”)住宅一所。堂内专辟一处小院,计有房屋三十余间,以收养刘氏无依无靠的寡妇。不久又捐出良田15顷设立“刘氏义庄”,规定凡60岁以上老人每月可从义庄免费支领小麦3斗(75市斤),并于每年腊月初八开仓放粮,以赈年荒。

刘青霞婆母去世时,恰逢尉氏大饥,她借婆母丧礼,施舍饭一月,救活不少灾民。后来,刘青霞又在尉氏兴办“孤贫院”、“养济院”、“平民工厂”,收养赈济孤独、盲、哑、聋、残等贫苦农民。光绪二十九年(1903),刘青霞捐银9000两,在开封至许昌官路歇-的贾鲁河上修筑石桥一座,并亲书“无名氏修”碑文,以示不图名利。清廷诰封刘青霞“一品命妇”。

光绪三十二年(1906),河南籍留日进步青年张钟端、刘恒泰(青霞侄孙)、潘祖培、罗文华4人趁回国省亲之机,登门拜访刘青霞。谈及清廷腐败、外强入侵以及日本明治维新、女子教育等情况,鼓动她赴日考察,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使刘青霞颇为动心,决心赴日游历。她的想法得到了时任湖北臬台的次兄马吉樟的支持。第二年,马吉樟奉派赴日考察学务,便呈请学部、外务部为青霞办理了出国护照,与她一起东渡日本。刘青霞携子出国,成为当时一条重大社会新闻。1907年4月25日《河南官报》载文称:“一品命妇刘马氏,系本籍绅士翰林院侍读马太史吉樟之妹,已故山西试用道刘观察德煦之妻也。热心学务,考求实业。兹拟携子刘鼎元赴东洋调查女学堂及各项实业、学堂规则,由其兄马侍读具呈学部转请外务部发给护照。”

刘青霞到日本后,先将幼子刘鼎元送入幼儿园,接着自己放足改装,开始与留日学生接触。河南留日同乡曾开会欢迎马氏兄妹,并一同照像留念。刘青霞同张钟端等河南籍革命志士接触交往,并结识了鲁迅先生,得到他的帮助与指导,思想锐进,光绪三十三年(1907)在日本加入同盟会,积极从事革命活动。当时河南籍留日学生中的同盟会会员正酝酿出版《河南》杂志,但苦于经费无源。刘青霞毅然捐6000元巨资,终使《河南》杂志得以问世。该杂志简章第十三条写道:“本社所有经费均尉氏刘青霞女士所出,暂以二万元先行试办,俟成效卓著时再增巨资,以谋扩充。”《河南》杂志由张钟端任总经理,刘积学任总。杂志一经出版,便以鲜明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立场和高举思想文化批判大旗的战斗风格,在国内外引起巨大反响,得到爱国志士的支持。

当时鲁迅先生就是《河南》杂志的重要撰稿人之一。他以“令飞”、“迅行”的笔名为该杂志撰写、翻译了《人间之历史》、《科学史教篇》、《摩罗诗力说》、《文化偏至论》、《裴彖飞诗论》、《破恶声论》、《裴彖飞诗论前记》等论文,在思想文化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鲁迅先生之所以能在《河南》杂志上发表文章,诚与刘青霞有直接关系。继为《河南》杂志捐款后,刘青霞在日本又为《中国新女界》杂志捐款6600元。河南辛亥革命领袖张钟端,因主办《河南》杂志被清廷取消官费留学资格,刘青霞又给予资助,促其完成学业。为了在国内推销《河南》等革命刊物,同盟会会员李锦公受指派,于光绪三十三年冬回国,在开封城内西大街创办“大河书社”。该书社实为河南革命党人从事革命活动的秘密联系机关。刘青霞为书社的创办捐资数千元。

光绪三十四年(1908)正月,刘青霞回到尉氏。通过赴日考察,她深感唤醒中国民众,教育非常重要。同年(1908)二月,便在尉氏县城创办“华英女校”。这是河南省第一所私立女校,共招收女学生50名。这些学生大多数是河南各县开明人士的女儿。刘青霞规定,学生入学首先放足,锻炼身体,然后再学习国文、算术、史地、修身等课程,同时也学习编织、刺绣,所有学生一律免费供给衣、食、书籍、文具等。被周恩来誉为“妈妈同志”的孙炳文烈士的夫人任锐,即是华英女校的学生。为推广植桑养蚕,刘青霞还在尉氏创办一所蚕桑学校。清末,她又捐银3000两,资助尉氏高等小学堂;捐银3000两资助中州女学堂,捐银1000两资助中州公学(中州女学堂、中州公学均在省城开封)。河南公立旅京豫学堂位于北京,其办学经费全由河南名人富户捐赠,共约白银5万两,其中3万两为刘青霞一人捐赠。与此同时,刘青霞还积极参与革命活动。1911年夏,张钟端受同盟会总部指派,由日本回国。为谋求职业掩护,刘青霞通过兄妹关系保举他入湖北臬台马吉樟幕下任职,使其以合法身份来往于汉、宁、沪之间,从事革命活动,营救许多革命党人。武昌起义后,张钟端受同盟会负责人黄克强指派,返回开封策动起义。张钟端抵汴后,召集革命同志,慷慨陈词,要求同志不畏牺牲,挺身起义。刘青霞积极响应,捐银3000两作为革命经费。

刘青霞不吝巨金,兴学助教,为革命出力,威望很高,1912年被河南各大团体公举为河南省国民捐总经理。1912年6月5日天津《民约报》报道:“国民捐总经理刘女士于本日(1912年5月31日)乘汽车莅汴。各大团体接电后均至车站欢迎(计有三十余团)。是时汽笛呜呜,刘女士至矣。遂皆肃然脱帽致礼,刘女士依次答还,颇极一时之盛。”刘青霞又捐助2000元,于1912年6月30日创办同盟会河南支部机关报《自由报》。在河南辛亥革命起义及民国初年的反袁斗争中,刘青霞曾掩护过多名革命志士,使他们免遭劫难。刘青霞关心教育,积极革命的壮举,亦为北京各界人士所钦仰,曾被聘为北京女子法政学校校长、北京女子学务维持会会长、北京女子参政同盟会会长、北京女子《白话报》发起人。

刘青霞的作为,受到革命志士和社会的赞誉,却引起同族的强烈不满。自从刘耀德病故那时起,刘氏族人与她争夺财产的争讼就从未间断过,他们合伙00其钱财,无理霸占其产业,并在族人中挑动彼家妇女寻衅闹事,在社会上造谣诽谤,对刘青霞进行人身攻击。对此,刘青霞发表《告四万万男女同胞书》,予以批驳。“青霞自游学以来,当与学界接洽,其有出类拔萃之士,甚至引为同志,欢若平生。诚以男女之界限不除,坐养二万万死人,社会之活动无望也。窥族人造谣之意,不过欲青霞畏嫌引避,不散一钱,不办一事,蓄积多金以供彼无厌之要求而已。青霞岂漫无知识者,自由平等,共和肇建,应变方针。退让主义,一变而为竞争主义,家族主义,一变而为社会主义。”

刘青霞在河南首先提出“社会主义”之说。1913年,她携子赴上海,两次晋见孙中山先生。孙中山时任全国铁路督办,正忙于筹备路款,刘青霞表示愿将财产捐献国家,以作修铁路之用。孙中山十分赞赏,立即采纳她的意见,并亲笔题写“巾帼英雄第”匾额相赠。孙中山以铁路督署名义行文开封转知尉氏,拟查清财产办理手续。不料行文辗转办理,捐献未成反招一场政治讼案。刘氏族人借机向北方当局控告她私通国民党,反对北方政府。幸得次兄马吉樟(时任北京-秘书)竭力斡旋,刘青霞才免于受难。1922年冯玉祥任河南督军时,族人再次掀起争产恶浪,刘青霞毅然将财产全部交出,用于河南教育事业,了却了她的夙愿。

位于开封城内,建于光绪六年(1880)的刘家宅院,是刘青霞在开封居住和活动的场所。1923年,刘青霞返回安阳娘家,不久去世,其灵柩被运回尉氏,葬于刘氏祖茔。

清朝末年,反对封建帝制,南有秋瑾,北有刘青霞,被誉为“南秋北刘”。刘青霞与当时的“鉴湖女侠”秋瑾齐名,同为辛亥革命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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