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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婚嫁礼仪与习俗之婚前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2014-10-20
陕西婚嫁礼仪与习俗之婚前

陕西各地通行一夫一妻制的专偶婚,一般是男娶女嫁,从夫居,结亲的基本条件是门当户对,同宗不婚,近亲不婚,兼及品貌。民间有“宁叫男大十,不叫女大一”的说法,一般习惯于男大女两三岁,也有大十余岁的。女大于男的现象较少。旧时婚姻自由恋爱者少见,多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准。到了现代,即使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婚姻,也要临时请个“介绍人”,表示是“明媒正娶”的婚姻。议婚往往男家注重女方的品貌,女家注重男方的门第、财产,民间虽有“婚不论财”之说,实际上有些地方的娘家却十分看重彩礼,往往男家越穷,女家要的彩礼越多,从议婚开始就在讨价还价,是名符其实的买卖婚姻。

古代官方规定,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是为不失时,但实际上结婚年龄距古代规定相差甚远。陕西历代的早婚现象都很严重,旧时的婚嫁年龄:男一般十五六岁即娶,女一般十三四岁即嫁,女子最多养到16岁,民间有“庄稼长到寒露,女儿养到十六”之谚。山区偏远地带,甚至有的男十一二岁,女七八岁,就由父母包办结婚的。议婚通常在结婚前一年或前数年。议婚阶段媒人起着重要作用。过去有职业媒人,多是嘴巧腿勤的妇女,俗称“媒婆”。她们信息灵通,能说会道,主动为男女双方物色对象,既可享受到两家的酒肉招待,事成之后又可得到丰厚的谢礼,俗云“媒婆扬善隐恶,为的骗吃骗喝”。“是媒不是媒,先得吃几回”。媒婆为了促成婚事,往往两头欺骗,尽量夸赞对方的家产和品貌。有的男方身体有残疾或相貌不佳,初相时则由其兄弟或表兄弟代替,结果造成许多悲剧。社会上也有许多热心人,主动为亲友的子女提亲保媒,为了使双方家长满意,常常有意或无意把对方的优点介绍得多一些,虽出于好心,却也会造成一些不良后果。一般多为男方央媒提亲,女方允亲,但也有女方主动托媒求亲的,俗称“倒托媒”。

经过议婚,双方都认为满意,媒人便将女方的生辰八字要来送交男家。“八字’’又叫“庚帖”,用红纸书写,女方的庚帖写“坤造×年×月×日×时”。往男方送庚帖俗称“发八字”。男方接到女方的庚贴,先压在堂屋神龛的香炉下,三天内家中进财进物,叫“进财八字”。家中不犯口舌,不打碎碗碟,无人生病,不死牲畜,被认为八字无破败,方可合婚,否则便将庚帖退回,这叫“合神婚”。在千阳县一带还要捏一撮小麦数颗粒,以双数为吉,若是单数,则认为必有一方相克,这叫“合天婚”。有的女方还把男方的八字要去合婚,这叫“合倒婚”,因旧时女子从一而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父母在对女儿一生幸福的抉择上不能不慎重。合婚就是根据阴阳五行说的相生相克之理,按照双方的生辰八字,推算两人的命相是“相生”还是“相克”。民间流传许多说法,各地不尽相同,如关中长武县一带的说法是“鸡猴不到头,白马犯青牛,虎蛇如刀锉,羊鼠一旦休”;

陕南石泉县的说法则是:“金鸡见犬泪双流,白马最是怕青牛,玉兔逢龙云外事,虎蛇相逢不到头,羊鼠相见多波折,猪猴同圈即成囚”;而佛坪县则认为“自古白马怕青牛,羊虎相逢一旦休,白猿没见黑脸猪,雄鸡与犬泪双流”。凡相克而又无法破解者绝不能结亲。在关中和陕北一些地方,除了看属相上是否有相克之处,还注重命中是否有犯月,每个属相都有犯月,如属蛇的犯正月,属牛的犯四月,属兔的犯五月,属羊的犯九月等,民间认为男犯妻家,女犯婆家,“犯月子”能把对方犯穷。因此有犯月的人,往往偷改生辰八字,否则很难找到对象。属相没有冲犯,还要推断两人的命相是“相生”还是“相克”,如一方为水命、一方为火命,谓之“水克火”,命中便会伤夫克子,这门亲事就不能继续进行;如一方为木命,一方为火命,谓之“木生火”,这个八字便会“旺夫益子”,视为大吉。凡命相没有冲克的,就可进行订婚的准备工作。

上述这些“看八字”的婚姻民俗,都是封建迷信思想的产物,过去有不少心心相印的情人,因“八字”不合而棒打鸳鸯两离分;而一些八字相合的强撮婚姻,却往往成为同床异梦的怨偶,或者酿成夫死妻上吊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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