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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靖姑在闽北的民俗信仰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2015-03-25 18:58:47

这里记载陈靖姑救其子妇之事,是流传闽北最早的传说故事,其神迹是以救产为核心的。但是,陈靖姑传说和其它任何一个民间传说一样,随着时间推移、人口的迁徙等,传说的流传范围也势必日益增大,由人而神的形象日趋完满,民间遂将她作为“专保童男童女,催生护幼”之神而在各地纷纷建庙祭祀。在清代,福建几乎每个县都建有陈靖姑神庙。据载,临解放时,闽北各地共有五十多座主祀或兼祀的陈夫人神庙。直到现在,闽北十个县(市、区)主祀或兼祀陈靖姑神庙仍有三四十处。

陈靖姑其声名就远远不及海神妈祖的显扬,为什么她的俗缘却是那样深深地和广大妇女的心弦连结着?

神由人兴,神由人造,任何一位神的诞生都是由于“人的需要”。尽管在传说中陈靖姑已被渲染成一个有求必应、法力无边的女神,但在民间更多的是关于陈靖姑“护胎救产,保赤佑童”的神力,因此人们把她作为司产女神——注生娘娘。

过去由于科学落后,卫生水平极低,人们常把妇女生产——分娩,叫做“下地狱”、“过鬼门关”。因此妇女们祈望着有一位神明来保护自己生产顺利。这样,为民解旱、“脱胎求雨”而献出年轻生命的陈靖姑,自然而然地被人们神化为救产护胎、施泽人间的产妇救星。

有个特别的事象值得一提。浦城新志载:“妇女临产在房中设奶娘神位,祈保顺产,三日后灵位撤,解放前夕消失。”从民俗考察,所有道教神祗只能在宅厅设龛供祀,一般不设卧室之内。而卧房里设置陈靖姑的神像或神位,以示母亲之神,俗称“房里奶”。每逢年节祭祀,也在房内举行。这一奇特的民俗,显示了妇婴保护神独享共敬,这是其他诸神所不可企及的。

古代,福建民间以十六岁成人之界限,而陈靖姑管辖的人生历程也止于成丁礼之时。不过,陈靖姑信仰不单影响着十六岁前的男女,还影响和制约着女人的一生。女人成人后,首先要回避忌年出嫁(陈靖姑终年二十四岁,因此忌女性二十四岁结婚,这习俗在乡村最为明显)。而后乞花祈子乃至乞孙以及后辈子孙成长的过程中,陈靖姑信仰仪式与活动总是环绕在她们周围。由于时代的进步、科学的发展,现在人们对疾患就医已有充分的认识,此类民俗现象现已逐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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