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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育教子的习俗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2015-07-22
福建生育教子的习俗

旧时,人们在婚后最关心的就是尽早生儿育女,以传宗接代。已婚妇女若久未怀孕或未能生育男孩,轻则受到公婆歧视、丈夫虐待,重则被遗弃。由是,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祈子方式。

福建人早在婚嫁之际就有了寓意早生贵子的种种习俗举措。婚后最普通的祈子方式是到送子观音、临水夫人等生育之神面前去敬拜叩求,有些人则求拜于妈祖。“送灯”求子的习俗也很常见。明谢肇淛《五杂俎》曰:“闽方言以灯为丁,每添设一灯,则俗谓之‘添丁’。”元宵节前几天,娘家要给已嫁未育的女儿送“观音送子”或“天赐麟儿”灯等,或送绣花灯、莲花灯各一对,预祝早日“添丁”。未育之妇须在婆家参加元宵灯节活动,以兆生子。

此外,民间还流行过一些比较特殊的祈子方式。据施鸿保《闽杂记》记载,长汀县古时有“抢佛子”之俗。“每年正月初七,定光寺僧以长竹二竿,悬数十小牌于杪,书伏虎佛号,无子者群奉之而行。自辰至酉,咸以长钩钩之,一坠地则纷然夺取,得者用鼓乐迎归供之,以为举子之兆。然亦有应,有不应。惟因纷夺,或至斗殴涉讼耳。咸丰癸丑,山左丁近峰知县时,禁之”。在福州地区和闽南一带,不孕或未生男孩者常会求助于巫师。按巫师的说道,生男育女取决于“生命树”所开之花,“白花”属男,“红花”为女。在寿宁,有娶妇未生育者,俟八月十五中秋节之夜,其亲友潜入邻里菜园中,偷摘一个南瓜,送与该女以助求子,俗称“窃瓜”。这大概是因古人云“瓜瓞绵绵”、俗谚谓“种瓜得瓜”等的启迪,且“南”与“男”谐音。

俗传妇女接受南瓜,宜生男孩。在闽侯西门外某乡,凡有乡民娶亲,至次年正月十五日,亲邻即持竹枝觅新妇打之,谓之“拍喜”。边打还边问道:“新娘有喜了吗?”若应曰:“有”,则执竹者就此罢手,转而再往他家;若女子畏羞,或倔强不答,就会遭连打逼问,必使答应而后已。被打的妇女往往呼号痛苦,以至体无完肤。当正月十五日再度来临之际,如果去年被打的女子仍未受胎,则又要重新遭受皮肉之苦。只有到生育后方能逃脱此等厄运。故当地每逢元霄节,总可见携竹枝者纵横奔走;按当地风俗,是日新娘或不育者不能跑回娘家,因而,只能仓皇闪避。这残害妇女的陋俗古时已遭人谴责并早被摒弃。

如今,不孕的原因,已能够通过现代医学手段查明并施治。然而,在某些山乡,拜神、送灯、窃瓜、求巫等祈子旧俗仍为部分乡民所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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