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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第一枚“国印”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2023-07-26
新中国第一枚“国印”

在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陈列着新中国第一枚“国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印章。它曾经是国家主席或中央人民政府颁发各种法令、命令、指示和行使其他权力时钤印公文的凭证信物,是人民政府权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权力的象征。

它传承中国印信文化的章法、刀法之美,标志着中华民族进入新的历史纪元,是人民政权的历史见证,是熠熠生辉的共和国符号,是新中国开国大印。

这枚国印是国家一级文物。印面边长9厘米、章体厚2.5厘米、柄长10.9厘米。国印正面阳文镌刻繁体宋体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国印方形圆柄,印柄与印体分别铸造,旋接而成,铜色柔和,制作精细:15个字的字体,一改印章字体多为篆体的传统,采用宋体,就是为了求其简易明了,能为更多人民群众所认识;印文搭配对称、严谨,印痕字迹隽秀清晰、庄严大气,阴刻有印文和启用时间、序号;制作使用的铜料与其他政府印信相比密度大、黏度大、兑铵多,质地较硬。

1949年8月19日,“政府印铸问题座谈会”在北京饭店举行,张樾丞等14人出席。会议制定了新中国政府印信的“型式”、“字体”、“质料”、“字文”等印铸问题。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以合乎法律规定的形式确定下来,国印印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也随之被最终正式确定。

由“谢平铜铺”浇铸的一枚精良的国印铜坯,迅速交到同古堂的篆刻名家张樾丞的手里。这位曾经给末代皇帝溥仪、鲁迅等名人篆刻过图章的刻印名家,把自己反锁在工作室里,用整整两天的时间完成了写字样印底、执刀镌刻等各道工序,刻出了隽秀清晰,舒展大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15个宋体大字。1949年10月31日,国印正式镌刻完成并上交启用。

1949年11月1日,经中央人民政府统一编号后,国印正式启用。这枚国印在新中国创建初期多次行使它的神圣使命,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国印作为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见证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决议的诞生,它一次又一次行使神圣的使命,在国家生产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按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务院为最高国家权力执行机关。至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和下属行政机关的印信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使命。

时光荏苒,新中国开国大印虽然已完成了历史使命,静静地陈列在展厅中。如今的第一国印由于使用频繁,已经磕损、变旧,铜制的印面早已染成了红色,连印体侧面和背面也有印泥残留的痕迹。但它是人民政权的真实见证,它见证着那段不平凡的峥嵘岁月,见证着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实现了最广泛的人民民主,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看到国印,就仿佛看到了共和国初创期火热繁忙的建设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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