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说起闽南泉州的婚嫁,不仅礼节繁多,而且每种习俗都富有地方色彩。当男女情投意合,不管对象是自由恋爱的也好,媒人介绍的也好,如果想结婚,无不例外的都要先来个“定婚”手续。
所谓的“定婚”就是男方由其长辈或族亲长辈择个吉日,带上金银手饰、礼(聘)金、喜糖、香烟等礼品到女方家“压定”,或称订盟,宣告婚事已定。
闽南人是很注重订婚的,因为它是结婚前的必经手续,被看作是没有法律程序前的事实婚姻,在很大程度上等价于结婚。
年轻女子在定婚后就视对方为未来的终生伴侣,对外亦不必再羞答答、扭扭捏捏。更有甚者,让男方住到自已家中或自己住到男方家中也就天经地义,不必担心他人有什么闲言碎语,流言蜚语了。
定婚的金银首饰起早就该准备好了,一般是“从头到脚”都要有,包括金耳环、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链、金脚链,上下珠光宝器,金光闪闪的。数量多少根据不同的家庭经济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人家量力而为。
除此之外,礼(聘)金是不可没有的。按照以前的说法,这聘金是男家给女家的“养钱”(养育姑娘的钱)。女家先出个价,男家则视自家的经济情况来还价,再由媒人从中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