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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孝顺的故事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2018-01-27
曾子孝顺的故事

曾子历来以孝著称,他不仅在理论上重视孝道,而且在行动上更注重实践孝道。曾子行孝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奉养父母。《新语·慎微》记载,曾子孝事父母,晚上安定床铺,早晨探望慰问,住宿调节冷暖,饭食调和浓淡,尽心尽力在照料父母衣食住宿上操劳。《孟子·离娄章句上》记载,曾子奉养他的父亲曾皙,每餐必有酒肉。将要撤席的时候,必定请示剩下的给谁。如果问:“有剩余吗?”一定回答:“有。”孟子评价说:“像曾子那样,就可以称得上顺从父母意志的奉养了。侍奉父母如果能做到像曾子那样,就可以了。”

《战国策·燕策》记载,曾子孝顺父母,“一夜也不离开父母住在外地。”曾子安身处世,包括出仕做官,都以能否奉养好双亲为出发点。《韩诗外传·卷一》记载:曾子在莒地做官,只得到三秉粟的俸禄。在这个时候,为了用来孝事父母,曾子重视俸禄而不计较自身价值。父母去世以后,齐国迎接他去做相国,楚国迎接他去做令尹,晋国迎接他去做上卿,曾子为重视自己的人格都拒绝了。

《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也有这类记载:齐国曾聘请曾子,想让他担任卿的官职,他却不去就职,说:“我的父母都年老了,接受人家的俸禄就要担忧人家的事情,我不忍心远离父母去为别人做事。”

曾子不仅孝顺自己的亲生父母,对后母也极尽孝道。曾子的后母对待曾子并没有恩情,曾子对她的供养从不减少。有一次,他的妻子为后母蒸梨吃而没有蒸熟,曾子就把妻子休弃了。有人说:“这不属于休妻的七种理由啊!”曾子说:“蒸梨是小事,我想让她蒸熟,她却不听从我的差遣,何况是大事呢?”(见《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

二是尊敬父母。《说苑·反质》记载,曾子与父母在一起时不敢大声说话,就是呼喊也不曾让犬马听到。曾子做什么事都请示父母,他曾说:“孝子使唤人,不敢过分,行动不敢自己作主。”(见《大戴礼记·曾子本孝》)《孟子·尽心上》记载,曾皙喜欢吃羊枣,因而曾子不忍吃羊枣。正像不能随意称呼君主和父亲的名字一样,对父母喜欢吃的东西,自己也不能随便吃。

三是取悦父母。曾子曾说:“孝子奉养父母,要使他们心里快乐,不违背他们的心意。”(见《礼记·内则》)在这方面有个流传很广的“耘瓜受杖”的故事:曾子在瓜地里除草,失误锄断了瓜根。他的父亲曾皙很生气,举起大棒敲打他的背。曾子向前仆到在地,许久不省人事,过了一会才苏醒过来。他苏醒过来后不仅没有表现出痛苦,反而带着高兴的样子站起来,上前对曾皙说:“刚才,我得罪了您老人家,您老人家用力教训我,岂不是让您担忧了?”接着退回到房内,弹琴歌唱,想让曾皙听到,而知道自己的身体仍然健康。孔子听说这件事,认为曾子做的太过分了,他生气地告诉看门的学生说:“曾参来时不要让他进来。”曾子自认为没有过错,派人谒见孔子,孔子说:“你没有听说吗?瞽叟有个儿子叫作舜。舜侍奉瞽叟,让他来做事,没有不在父亲身旁的;如果想寻找来杀死他,从没有让父亲找到过。小打就忍受惩罚,大打就逃走。所以瞽叟没有犯不守父亲本份的过错,舜也没有失去淳厚、美好的孝德。曾参这样侍奉父亲,不顾身体忍受暴怒,就是死也不躲避。假如自己死去,就把父亲陷于不义,与不孝相比,哪个重要呢?你不是天子的臣民吗?杀害天子的臣民是什么样的罪过呢?”曾子听到这话后说:“我犯了大罪过啊!”于是到孔子那里去检讨过错。(见《孔子家语·六本》)孔子这番话的意思是说,子女应该以实际行动取悦父母,但不要过火。

我们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曾子虽然做的有些过分,但他确实是真心顺从父母的。

四是思念父母。曾子不仅在父母活着的时候能够尽心孝敬父母,父母死后仍对父母念念不忘。曾子三十一岁时,父亲曾皙去世,曾子办理父亲的丧事,七天没喝一点汤水,把父亲埋葬在南武山下。(见清人熊赐履《学统·正统》)为他父亲出殡的时候,曾子悲痛万分,他攀着丧车拼命哭喊,拉丧车的人不忍心,只得停了下来。(见《淮南子·说山训》)他对母亲也同样思念。有一次他吃生鱼,感觉味道很鲜美,因此把它吐了出来,别人问他什么原因,他说:“我母亲活着的时候不知道生鱼的味道,现在我却吃了生鱼的美味,所以就把它吐出来了。”从此以后,终生不再吃生鱼。(见《孝子传》)双亲去世以后,曾子每次观看丧礼,都会想起死去的父母,经常泪水浸湿衣襟。(见《尸子卷下》)可见曾子怀念父母是发自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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