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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的禁忌习俗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2013-05-14

唐宋时期,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到中国经商,因他们信仰伊斯兰教,所以把禁食猪肉的习俗也带到了中国。宋人朱或在《萍洲可谈》中已记载了这一习俗:“至今番人但不食猪肉而已……非手刃六畜则不食。”经过几百年历史的发展,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成为后来的回族。十三世纪初叶,由于成吉思汗西征而被迫东迁的中亚、西亚、波斯、阿拉伯等地的穆斯林,后来也基本都发展成为回族。他们对伊斯兰教的戒律特别重视,严格遵守其规定,并逐步发展成一种风俗习惯,“西域夷人安插中原者,多从驾而南,号色目种,隆准深眸,不啖豕肉……诵经持斋,归于清真”。可见,元时江南一带聚居的回族已形成不吃猪肉的习惯。明代开始时,由于回族建功立业,加上明武宗时,后宫娶了“白皙而美”的回族女子,对回族在一个时期内还比较亲近,回族的风俗习惯也受到了尊重。在正德年间有“禁民间畜猪,著为令”之事。但后来,回族在政治上受到压迫,回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也开始受到限制和歧视,甚至诬蔑。这说明明末回民不食猪肉的风俗习惯,已遭到统治阶级的破坏。

清代,回民不吃猪肉的风俗习惯更是受到嘲弄和污蔑。统治阶级在残酷镇压西北回民起义后,为了区分出回民与汉民,以是否吃猪肉来检验,以致引起更多回民的反抗与斗争。

越是在有压力的情况下,回民越保持自己的习惯。清代著名的回族学者刘智在他的《天方典礼》中解释《古兰经》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时说:“猪是畜类中最污浊的,其性贪,其气浊,其心迷,其食秽,其肉无补而多害,乐从卑污,有锯牙,好攫,啮生肉,愈壮愈惰,老者能附邪魁为祟,乃最不司食之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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