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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颇族婚俗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2013-01-04 08:15:57

另一类属于自由恋爱结婚的形式,男女青年恋爱后,在公房等处发生性关系,致使女方怀孕或生下孩子,这样需正式结婚,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男方给岳父岳母送一份有限的彩礼,再宴请亲戚朋友,其余一切婚礼的程序和仪式可免除。这种情况一般是由于男女感情很深,但双方或一方的父母不同意这门婚事,这对情侣只好采用这种方式,达到正式结婚的目的。

还有一种形式是抢婚。就是小伙子邀约几个伙伴,把新娘抢回家,再举行婚礼。这种形式在景颇族的婚姻形态中为数最少。

景颇族普遍流行婚后新娘不落夫家的习俗,新娘往往于婚礼结束后即回娘家生活,直到怀孕或生了子女才到夫家长住。

在景颇族的婚姻习俗中,寡妇再嫁的比较少,而转房则较为普遍。按照转房习俗,弟可娶嫂,兄可娶弟媳。不只在平辈间,就是在上下辈之间也允许转房,如叔伯可以娶侄媳妇,侄儿可娶叔伯母。但通过转房得到的妻子不能算正室,因为她结婚时,曾和原夫祭过祖宗,跨过草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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