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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往中的姓名礼仪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2010-01-01
国际交往中的姓名礼仪

外国人的姓名与我国汉族人的姓名大不相同,除文字的区别之外,姓名的组成,排列顺序都不一样,还常带有冠词、缀词等。对我们来说难以掌握,而且不易区分。这里只对较常遇见的外国人姓名分别作一简单介绍。

英美人姓名

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如John Wilson译为约翰.维尔逊,John是名,Wilson 是姓。又如Edward Adam Davis译为爱德华·亚当·戴维斯, 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名,Davis为姓。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在西方,还有人沿袭用父名或父辈名,在名后缀以小(Junior)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John Wilson, Junior, 译为小约翰.维廉,George Smith, Ⅲ, 译为乔治•史密斯第三。

妇女的姓名,在结婚前都有自己的姓名,结婚后一般是自己的名加丈夫的姓。如玛丽.怀特(Marie White)女士与约翰.戴维斯(John Davis)先生结婚,婚后女方姓名为玛丽.戴维斯(Marie Davis)。

书写时常把名字缩写为一个字头,但姓不能缩写,如G. W. Thomson, D. C. Sullivan等。 口头称呼一般称姓,如“怀特先生”、“史密斯先生”。正式场合一般要全称,但关系密切的常称本人名。家里人,亲友之间除称本人名外,还常用昵称(爱称)。 以英文为本国文字的国家,姓名组成称呼基本与英、美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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