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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婚俗演变:从“男归女第”到新式婚礼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2015-09-14
韩国婚俗演变:从“男归女第”到新式婚礼

婚俗是一种普遍的文化现象,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都有婚姻。韩国和中国同属东亚国家,自古以来交流频繁 而且韩国也是儒家文化圈的一分子,从韩国的婚俗状况,我们不仅可以看到鲜明的民族特色,还能看到儒家文化在婚俗中的反映。下面就一起去看看韩国的婚礼吧。

同我国一样,韩国在原始时期是没有婚姻制度的。婚礼极其是随着一夫一妻制的产生而产生的。

初期的婚礼形式必然很简单,结婚的男女只要向他人宣布二人成亲结为夫妇即可。此种形式保持了很长时间。到了公元676年至935年的新罗时期,婚礼形式稍有变化,光是口头宣布不够了,还必须请家人和族人来,摆上酒席吃上一顿,“轻重随贫富”。后来有的韩国学者把这种婚礼形式概括为“祝宴”和“共食”。

这种婚礼形式保持的时间也很长,一直延续到公元918年至1392年的整个高丽王朝时代。高丽时期的史籍有这样的记载:“婚夕,宗族来会者,只擎一盘,行三杯而止耳。”也就是说,高句丽人办喜事时,新郎和新娘两家的亲戚聚在一起,摆上简单的酒菜,共同餐饮,如此而已。

至于婚娶方式,韩国的先人们倒有独特之处。一是不收彩礼。高句丽人认为收了彩礼如同卖了女儿,脸上无光,他们耻于收彩礼。所以,结婚时男家只向女家送酒送肉,不送彩礼。二是“入赘婚”,也就是“男归女家”,韩语叫“婿留妇家”或“男归女第”。具体做法是,新郎先“嫁”到新娘家,在新娘家过上三年两载以后,再把妻子儿女领到新郎家里过日子。

那么,新郎是如何“嫁”进新娘家的呢?韩国史籍《太宗实录》中说:女家在自家大屋后建一小屋,名为“婿屋”。傍晚,女婿来到女家窗外,报上姓名,跪拜请求。反复再三之后,女儿父母才会同意他进去与女同宿。

这种简单的婚俗同落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体现了男女平等的观念。也同佛教在新罗时代得到极大的普及,以及高丽王朝将佛教定为国教有关。因为佛教主张众生平等,且当时的佛教认为婚姻的基础是当事人的感情,而不是宗教的信仰。

公元1392年,韩国建立了朝鲜王朝,又称李朝。那时中国的明朝建立刚满24年,正是兴盛时期。李朝把中国的儒教作为新的理念倍加推崇,使之成为国教。此后500年间,儒学思想在韩国得到空前普及,浸染了民族生活的各个方面,也极大地影响和改变了韩国的传统婚俗。

儒教讲礼讲到了极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等,一套又一套。在婚姻上儒教崇尚父母包办,嫁娶礼俗的模式是既周到又烦琐的“六礼”,即在缔结婚姻的过程中必须具备六种仪式。

一是纳采,由男方家送礼至女家,表示求婚之意;

二是问名,这是结婚后托媒人问女方姓名出生年月日准备合婚的仪式;

三是纳吉,是把问名后占卜合婚的好结果再通知女方的仪式,类似于现代的“订婚”,是婚礼中的关键环节;

四是纳征,又称纳币,是订婚之后男方将聘礼送往女家,进入成婚阶段的重要仪式;

五是请期,送完聘礼后,选择好结婚日期,备礼到女家,征得女方同意时的仪式;

六是亲迎,是女婿亲往女家迎娶新娘的仪式。只有做到以上六礼,嫁娶礼俗才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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