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源自文化遗产日,是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大陆文化建设重要主题之一,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护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远见。目的是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文化遗产,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文化遗产日,从2006年起设立。2016年9月,国务院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从2009年国家文物局创设主场城市活动机制以来,每年的文化遗产日国家文物局都选取一座城市举办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
政府倡议
早在20世纪90年代,一直关注文化遗产保护的冯骥才就提出:希望中国也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确定一个“文化遗产日”。而在2004年和2005年的两会上,冯骥才又提出这一建议,并提交了《关于建议国家设立文化遗产日的提案》。2005年7月,郑孝燮等 11名专家学者联名致信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倡议中国设立“文化遗产日”。2005年12月,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护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远见,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标志解释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上方采用简体中文“中国文化遗产”;下方采用汉语拼音“ZHONG GUO WEN HUAYICHAN”,各民族自治地方可使用当地少数民族文字,在对外交往工作中可使用英文“CHINACULTURALHERITAGE”或其他国家文字。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标准色彩为金色,可根据不同需要使用其他颜色,中国文化遗产标志核心的金饰文物图案,除配合文字使用外也可单独使用。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采用四川成都金沙遗址出土金饰图案。有专家将其命名为“太阳神鸟”或“四鸟绕日”。
开展原因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岁月中,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宝贵的文化财富,包括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以及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等;也包括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世代口头传说、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和手工技艺等,其种类之繁多、形式之多样、内容之丰富,为世界少有。中华民族的这些文化遗产以独特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各族人民的思想观念,以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激扬向上的活力维系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历史绵延不断,这是中国文化之魂,是民族精神之根,是中国在世界上引以为荣的宝贵财富,所以应当视其为传家宝,世世代代传承并光大下去。
发展目标
政府希望通过设立“文化遗产日”,使文化遗产保护得到全面加强。到2010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到 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保护文化遗产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全国“文化遗产日”并没有像人们预想的那样,选在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而是确定在没有任何特殊意义的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这样做旨在使这个“文化遗产日”具有更为广泛的代表性。
目的意义——文化遗产教育青年
强调它的精神意义,设法使公众成为这一天的主人,成为主动的参与者,使国家文化遗产日成为全民的文化遗产日,使国家举措转化为每一个公民自觉的文化行为。
遗产日是一个纯文化的主题日,所有活动都应是公益活动。
文物和文化机构的工作要在遗产日中充分发挥作用,积极进行遗产内涵与保护意识的普及工作。教育界利用这一天,培养下一代人的中华文化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