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是以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构为主体,兼容其它类型自然保护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从事与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在国家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常设办公机构秘书处设在北京,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国。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于2002年以国家非政府组织(NGO)身份被正式接受为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会员。
主要业务范围:
1、组织对行业基本情况和有关本行业发展的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配合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以及技术政策等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2、紧随现代科技和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开拓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新领域,交流工作经验,互通信息,加强横向联系与合作;
3、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和参与有益于本行业巩固和发展的各类活动;
4、组织风景名胜区行业专业人才的开发工作,开展风景名胜区行业的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
5、根据有关规定,组织风景名胜区资源史料和风景名胜区工作经验材料的调查、收集、整理和出版,做好宣传舆论工作,依照有关规定举办会刊、建立全国风景名胜区网站、微博、公众号,努力做好信息服务工作;
6、组织有关专家和有实践经验的同志,参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的咨询、论证和科研活动;
7、根据授权开展风景名胜区的相关统计、展览展示工作;
8、积极开展与国内外同行业组织的业务交流,参与有关技术和经济合作。
9、开展申报世界遗产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