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是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分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红十字会自成立以来,每届任期内均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要求,设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全区红十字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相应机构成员及其负责人。
2020年8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召开第六次全区会员代表大会,按照修订的《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监事会。
2020年3月,依据宁编发〔2019〕29号文件精神,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监事会秘书处)、赈济救护筹资部、组织宣传部;下设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备灾救灾中心(造血干细胞捐献服务中心、人体器官捐献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