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地方红会之一,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黑龙江省红十字会为副厅级单位,机关现设有办公室、赈济救护部、组织宣传部、监事会秘书处四个部门。此外,包括省红十字备灾捐献中心1个正处级事业单位。
自1980年恢复工作以来,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各项事业都取得长足发展。始终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在备灾救灾、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社区服务、传播国际人道法及红十字运动基础知识、推动无偿献血和红十字青少年道德教育、普及预防艾滋病知识等各项工作中成绩斐然,努力当好政府人道工作助手,为振兴龙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