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红十字会创始于1911年,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1957年经山西省政府批准成立山西省红十字会,2004年理顺管理体制后,省编制委员会下达了《关于省红十字会调整体制的通知》(晋编字【2004】40号)由山西省卫生厅代管改为山西省政府联系, 是山西省委、省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主要职责:山西省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领域工作助手,着重在“三救”(备灾救灾、应急救护、人道救助)、“三献”(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与人体器官捐献)以及宣传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红十字青少年和志愿服务活动、国际及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开展工作并承办山西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与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