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门户网站,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互动交流等版块。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化遗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化遗产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组织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化遗产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研究工作,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参与规划全市文化设施建设,负责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市文化遗产的管理、保护、挖掘和传承工作,管理博物馆事业。监督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市场,负责办理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等相关行政许可,指导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监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印刷、发行行业,负责对印刷业和出版物内容、出版活动的监管,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