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芬兰共和国大使馆,简称“中国驻芬兰大使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芬兰共和国首都赫尔辛基的外交机构,地址是VANHA KELKKAMAKI 11,00570,HELSINKI,FINLAND。
1950年1月13日,芬兰共和国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0年10月28日,中国与芬兰就两国正式建交达成协议,双方商定,中方由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典王国大使、兼驻丹麦公使耿飚兼任驻芬兰公使,芬方则由芬在远东地区的使节、驻印度公使瓦尔万尼兼任驻华公使。
1951年3月31日,中国首任驻芬兰公使耿飚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抵达芬兰首都赫尔辛基,向时任芬兰总统巴锡基维递交国书。
1954年9月11日,中国和芬兰将驻各自首都的公使馆正式升格为大使馆。
使馆内设政治处、经商处、武官处、文化处、领事部和办公室等部门。
使馆领事业务包括护照、旅行证、公证、认证、赴华签证和领事保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