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全称比利时王国(英语:The Kingdom of Belgium,荷兰语:Het Koninkrijk België,法语:Le Royaume de Belgique,德语:Das Königreich Belgien)。国土面积为3.05万平方公里,位于欧洲西北部,东与德国接壤,北与荷兰比邻,南与法国交界,西临北海。海岸线长66.5公里。全国面积2/3为丘陵和平坦低地,最低处略低于海平面。截至2005年7月,人口为1036.44万。弗拉芒族约占总人口的60%,瓦隆族约40%。约有80%的居民信奉天主教,其他还有伊斯兰教、基督教新教以及犹太教等。荷兰语、法语和德语同为官方语言。比利时有两大语言区,北部弗拉芒地区,居民讲荷语(1980年荷兰语联盟建立之前称弗拉芒语),南部瓦隆地区,居民讲法语。中部布鲁塞尔首都地区,居民讲法语或荷语,讲法语的人较多。东部地区还有一部分居民讲德语。
公元前54年,居住在此地的凯尔特人被罗马共和国将军凯撒(Gaius Julius Caesar,前100~前44)征服。公元前57年起,为罗马人、高卢人、日尔曼人分割统治。公元1世纪,罗马人建立高卢比利时行省,当今的比利时是其中的一部分。5世纪,罗马帝国崩溃后,日耳曼人大举入侵,其中的一支法兰克人随后建立了墨洛温王朝,此地也是其领土的一部分。公元843年,卡洛林王朝查理曼大帝的孙辈们签署了《凡尔登条约》,将统一帝国瓜分为东、中和西三个部分。佛兰德伯国的斯海尔德河以西部分归属法兰西,以东部分归属神圣罗马帝国。这也是当今比利时法语区与德语区分别的由来。1405年,佛兰德领地女继承人玛格丽特三世(Margaret III,Countess of Flanders,1350 ~1405)与勃艮第公爵菲利普二世(Philip I of Burgundy,1346~1361)结婚,佛兰德遂并入勃艮第公国。1477年,因勃艮第女公爵玛丽(Mary of Burgundy,1457~1482)嫁给马克西米利安一世(Maximilian I,Holy Roman Emperor,1459~1519),此地变成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领土。
1814年,拿破仑一世迫于反法联盟的力量而退位,法国结束了对此地的统治。1815年,维也纳会议将比利时并入荷兰。1830年,比利时爆发比利时独立运动,从荷兰统治下独立,成为世袭君主立宪王国,并选择了一位德国贵族,萨克森—科堡—哥达公国的王子利奥波德(Leopold I of Belgium,1790~1865)作为比利时的第一任国王。1831年,伦敦会议确定其中立地位。二战以后,放弃中立原则,参加了北约。1958年,加入欧洲共同体,并与荷兰、卢森堡结成经济联盟。1993年完成国家体制改革,正式实行联邦制。比利时是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创始国,也是欧洲联盟的成员国。2005年5月,比利时众议院批准《欧盟宪法条约》,这样比利时成为欧盟25个成员国中第10个批准该条约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