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奇风异俗 > 广州神秘的风俗:自梳与不落家

广州神秘的风俗:自梳与不落家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2017-05-25 09:18:47

“不落家”避免与丈夫同居

“不落家”除了与“自梳女”有相类似的社会背景外,其中较为多见是少女迫于父母之命,既不能“梳起”又无法逃出家门,只好在举行婚礼后,利用“三朝回门”的机会长住娘家,以避免与丈夫同居。这种妇女,名曰已婚,实则仍为独身,俗称“不落家”。

“不落家”的妇女长居娘家,唯中秋、冬至、年节或翁姑、丈夫生辰之日等重大节日时,才返夫家侍奉一日一宿,或半天不宿,又回娘家。待至身怀六甲,大腹便便时,才返夫家,叫做正式落家,开始事实上随夫生活。亦有终身避匿,不回夫家亦不回母家者,谓之“走密身”。

有的女子,因决心要过独身生活,虽瞒着父母已秘密“自梳”,但终因拗不过父母的逼迫而出嫁,所以只好采取婚后“不落家”的办法来应付父母。蓄意“不落家”的妇女,临嫁时秘密请知己的大嫂大姐们传授洞房花烛之夜的应付办法,并请金兰姐妹特制一套防卫衣服,衣服制成上下相连,夹口处缝得特别牢固,让新郎无法扯开。自带一把剪刀作自卫,不让新郎贴近其身。如新郎以暴力相逼,即厉声呼救,以金兰姐妹扮演的大妗,闻声后便集体前往救护,帮助新娘解脱。在夫家住至三日,“回门”后就不再返回夫家了。

不过,“不落家”妇女,在夫家仍是主妇名分。夫家如有红白喜丧之事时,还要派人回去以示关照。若是翁姑或丈夫过世,必须亲自回去“上服”尽孝执丧。本人要是病危将逝时,不能留在娘家办丧,必须回到夫家去待终。弥留期间的饮食、医药及身后费用,均由女家负责。夫家要以主妇之礼仪进行办丧。遗产留给妾侍或庶出子女。也有不回夫家而死于“姑婆屋”或尼姑庵的。

这些“自梳女”与“不落家”的典型风俗,建国后已自行消失。

位于顺德均安镇的冰玉堂、肇庆市端州区塔脚路观音堂,就是被专家称之为“中国历史上最后的一群自梳女”的特殊部落。“自梳”是一生的承诺,“自己的头发自己梳,自己的饭自己煮,自己的苦乐自己享,自己的生活自己养”,这是“自梳女”给她们自己的全部诠释。

当还是青春少女的时候,她们就自己梳起了发髻,发誓终身不嫁,天天吃斋拜佛,过起了清心寡欲、自食其力的日子。数十年来,任凭社会风云变幻,她们依然故我,平静地过着每一天。

12

© 2010-2030 FengSu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QQ联系我们 电子邮件联系我们

吉ICP备13004070号-14   吉公网安备220122020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