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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绥中县的历史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2019-08-06
辽宁绥中县的历史

绥中境内早在远古时期就有人类生息繁衍。在绥中镇北龙王山和镇西破台子都发现了新石器时代遗址,并出土彩陶罐耳部残片和空心鬲足等文物。这些文物属红山文化,和黄河流域古文化遗址渊源相同。

绥中自古就是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在古代隶属关系变化频繁。

商,绥中地区属孤竹国;西周,属幽州;春秋,属燕地幽州;战国,属辽西郡;秦,属辽西郡;西汉,属辽西郡海阳县;东汉,属辽东属国昌辽县;魏,属幽州昌黎郡;西晋,属州昌黎郡昌黎县;东晋十六国时期,前燕是鲜卑族慕容氏所建。属平州成周郡,后属平州昌黎郡集宁县。后燕和北燕,属平州乐浪郡。

南北朝时期,北魏时,属营州昌黎郡广兴县,北魏分裂后,属东魏营州昌黎郡。隋,属柳城郡柳城县;唐,属河北道营州,贞观十年(636)在乌突汁达罕部落(今前卫附近)置威州,后改瑞州,又置来远县。

五代,916年改瑞州为来州,属中京道大定府来州来宾县和隰州海滨县。金,属北京路瑞州(州治所在今前卫镇)瑞安县。元,初属辽阳行省北京路瑞州,后改属大宁路瑞州。

明,实行卫所制。属辽东都司辖下的广宁前屯卫。清,实行府、州、县制。康熙二年(1663)属奉天府。康熙三年属广宁府,四年改属锦州府。光绪二十八年(1902)分宁远州六股河以西部分建绥中县治所在中后所。

光绪28年(1902)六月,清廷批准分县设置。县取名绥中,出于求安靖平。绥,即安抚绥靖;中,即县治在中后所。

“绥中”乃永远安宁的中后所之意。民国元年(1912),废州、府制,实行省道制,绥中县属奉天省辽沈道。民国17年(1928年),废道制,我县直属奉天省,次年奉天改称辽宁。民国23年(伪满康德元年、1934)4月,本县属伪满设立的锦州省。民国32年(1943)春,中国共产党组建凌青绥联合县办事处,统辖本肢西北部抗日游击根据地,属冀热辽边区热东十六专署。

民国34年(1945),“八一五”东北光复,八路军收复绥中,9月10日成立绥中县政府,属冀热辽边区热东十八专署。11月18日国民党军队占领绥中,建立县政府,隶属辽宁省。

解放初,绥中县隶属辽西省。1954年绥中县人民政府改称绥中县人民委员会,隶属辽宁省锦州市。1956年11月改属锦州专区。1959年1月复属锦州市。1965年又属锦州专区。1968年4月22日撤销绥中县人民委员会,成立绥中县革命委员会,隶属锦州市。

1980年6月撤销绥中县革命委员会,复建绥中县人民政府,仍属锦州。1989年6月12日,绥中县改属辽宁省锦西市。1994年9月20日,锦西市更名为葫芦岛,绥中县隶属葫芦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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