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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元代黄溍

作者:黄兴团来源:网络2020-03-25
浙江义乌元代黄溍

黄溍(1277--1357),字晋卿,一字文潜,婺州路义乌(今浙江义乌)人,元代著名史官、文学家、书法家、画家。他文思敏捷,才华横溢,史识丰厚。一生著作颇丰,诗、词、文、赋及书法、绘画无所不精,与浦江的柳贯、临川的虞集、豫章的揭徯斯,被称为元代“儒林四杰”。他的门人金涓、王袆、宋濂、傅藻等皆有名于世。

出身望族 勤奋好学

元代至元十四年(1277)十一月一日,虽时值初冬,但婺州义乌稠城,天气晴和,阳光灿烂,显得格外温暖。清澈澄碧的绣湖之水,在日光的映照下,波光粼粼;轻风掠过湖面,又泛起层层涟漪。就在这冬暖如春的美好日子里,一男婴在绣湖之畔的院落里呱呱坠地,全家人欢欣不已。他,就是后来名垂史册的元代“儒林四杰”之一、著名史官、璀璨耀眼的一代文星黄溍。

黄溍之父黄铸,母童氏。先祖黄中辅,传承其舅父宗泽的精神,刚正耿直,正气凛然,为南宋有口皆碑的志士。据《文献公全集》补遗卷之十一《桂隐先生小传》所载,南宋绍兴中期,秦桧篡权柄国,在和议达成之后,他每日里驱使文人墨客吟诗作赋,以歌颂所谓“太平中兴”之美。倘若有人说“奸臣当道”,就立即捕之杀之,士大夫中的不少人害怕得缩进了头。但黄中辅高风亮节,奋不顾身,愤然作乐府诗题写太平楼。诗日:“快磨三尺剑,欲斩佞臣头。”他这一勇敢之举,险遭不测之祸,但也被人们传为美谈。秦桧死后,过了一些年,朝廷将授官黄中辅,但他未受命就去世了。

黄溍生性聪颖,天资绝人,且相貌俊秀,得人喜爱。他从小就循规蹈矩,好学不倦,孜孜以求,平日里无事决不随便出门玩耍。先生教授的《诗经》、《尚书》,过目不忘,熟读成诵。他学习写作,长进很快,几百字的文章,一挥而就。久而久之,黄溍的文章在当地出了名,并不断传扬开去。

一日,13岁的黄溍所写的《吊诸葛武侯辞》一文,被学问渊博的山南先生看到了。他细细阅读后,倍加赞叹,说:“我们义乌,当今以文辞著称者,唯喻良能、喻良弼兄弟俩(官塘乡喻宅人)。这孩子稍加培植,不就可以和两喻相匹比了吗?”这位山南先生,原名刘应龟,义乌青岩刘人,曾任月泉书院山长、杭州学正,宋末隐居石门山。于是,山南先生就收黄溍为学生,传道授业,使他长进不少。

20岁时,黄溍游学杭州,受教于南宋的遗老巨公和一些饱学之士。这时,风华正茂的黄溍,犹如遨游在知识的海洋,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益闻近世文献”。

从杭州回到义乌后,黄溍诗兴勃发,遂与隐居浦江仙华山的诗人方凤交游,吟诗作赋,互相唱和。在共同的爱好和志趣中,他们互相切磋,互相启发,既增进了学问,也增进了友谊,当然也写下了不少美丽的诗篇。50余年后,黄溍还写下不少诗篇,怀念已逝的方先生。其中一首云:

仙华几千仞,峻绝临紫清。

天坛瑶草合,石穴阴风生。

踆踆杖履来,眷眷丘壑情。

幸有一夔足,雅歌续遗声。

当时,“以文名于四方”的黄溍,淡泊名利,“绝无仕进意”。但不少了解他的友人却竭力荐举,希望他出仕为国出力。元大德五年(1301),25岁的黄溍,被举为教官。两年后,又举为宪吏。可是不久,黄溍仍退隐于家,沉湎于写诗作文。

为官清廉 爱民如子

元延祐元年(1314),朝廷恢复了贡举之法,以便选拔延揽人才。对早就出了名的黄溍,县吏就催促他参加考试。当年,省试《太极赋》,黄溍以楚声为之,词作摆脱陈言,卓然不凡,成为试场中的上乘之作,被人传诵。翌年(1315),满腹经纶、才气横溢的黄溍廷试中选。但读卷官以黄溍“词近激”为由,张榜时仅为三甲末第,赐同进士出身,授将仕郎。同年四月二十二日,授官台州路宁海县丞。

宁海县,位于浙东沿海,濒临盐场,盐业兴旺。可是,一些盐户有恃无恐,以为他们不隶属于县衙门,因而不受管束,肆意妄为,残害百姓。而当地的一些官吏受这些盐户的贿赂收买,也不主持公道,听之任之,使得这股恶势力更加肆无忌惮,横暴尤甚。

黄溍到任后,察访社情民意,见此情景,深恶痛疾,并毫不迟疑,对为非作歹者一律绳之以法,绝不宽容。此时,黄溍的下属官吏,有的忧心忡忡,深怕受到报复,因此,就小心翼翼地告诉黄溍说:“这伙人背后有人撑腰,惹不得!”这劝说当然出于好心,认为黄溍初来乍到,还是明哲保身要紧。可黄溍没有却步,他斩钉截铁似的回答道:“官可以不当,百姓的事不能不管。”他仍然执法如山,对地方恶霸严惩不贷。几经努力,恶焰渐消,百姓终得安宁。

在惩治这些害人虫的严峻斗争中,有许多动人的故事。有一后母与一和尚通奸,并用毒药谋死亲夫,反诬被亲夫的前子所杀,而前子将被定罪。听了前子的叫屈声,黄溍脱下官服,打扮成平民,深入暗访,查明实情,终于使案情真相大白。冤案昭雪,好人得救,凶手受惩,全县百姓拍手称快,莫不叹服,对黄溍钦敬不已。

当时,宁海县内还有一些恶少参加盗窃集团,图谋抢劫,县衙得到举报,悬赏缉拿。可地方上的大姓豪强,为了谋取赏格,不凭证据,胡乱举报,并据此抓来一批“嫌疑犯”。但由于没有真凭实据,远难断案,致使久拖不决。黄溍为此多方调查,—一细细审理,公正断案,既不冤枉好人,也不放纵坏人,其间被免除死刑的就有10余人。

朝廷派大员到各地考察,得知黄溍既能干又清廉,政绩显著,便提升他为两浙都转运盐使司石堰西场监运,并委以整顿吏治。黄溍任劳任怨,秉公办事,惩治了盐场不法之亭户。这一来,纪纲大振,百姓信服,盐场为之一清。

延祐六年(1319),黄溍改任绍兴路诸暨州判官,后又奉省撤监税杭州。当时的诸暨,“其俗素称难治”,积弊深重,棘手难题较多。黄溍到任后,一不畏难,二不大意,审时度势,对症下药,重点击破,终于变难治为易治。

官府巡海船,按照惯例,三年就得更新,费用由官府支出,但不敷之数,须由百姓补足。于是,一些贪官借机向百姓伸手敛财,以多收少付的办法,中饱私囊。对这一敲诈老百姓的陋政,黄溍变革向例,节省开支,杜绝贪污,把多余的钱退还给老百姓,从而减轻了人民负担。百姓领了这笔退还的钱,欢呼声不断,称黄溍是清官。

当时,还有一些不法之徒,互相勾结,以伪钞扰乱社会,胁攘民财。而一些地方官吏又任其欺诈,不管不闻。这些不法之徒就更加胆大妄为,致使伪钞泛滥成灾,殃及邻近的新昌、天台、宁海、东阳等县,株连数百家,百姓遭害,情景很惨。府长官令黄溍查处此事。黄溍通过查问,明白了真相,掌握了充分的证据,使得有关人员低头认罪。渎职的官吏被除名,不法之徒受到了惩罚,那些无辜被株连者也得到解脱,老百姓也不再受伪钞的祸害了。可其间有一个“捕盗卒”,暗地把伪钞藏匿良民家,而后又向官府“揭发检举”,并纠集近百个恶少手持棍棒,冲向这良民家搜查,气势汹汹,企图大敲竹杠,以发横财。此时,正好黄溍下乡后回城,同这伙人相遇于郊野。黄溍见此情景,顿生疑窦,他便反问道:“州府弓卒定额仅30名,哪来这许多人?”“捕盗卒”瞠目结舌,无言以对。黄溍便喝令“缚送子州!”这群恶少见势不妙,慌忙作鸟兽散。这良民终于免遭了一场灾祸。

有一盗贼被关在钱塘县狱内,可他贼心不死,暗中勾结一游民,指使这游民贿赂收买了狱吏,于是,狱吏便私下放了这盗贼。而这狱吏利令智昏,又如法炮制了假文告,并打发这盗贼做向导,先后逮捕了20余人,以此威胁百姓,索取钱财。黄溍得知这一情况,深入察访,掌握了全部实情。他就召见了这狱吏,并理正词严地告诉他:“缉捕盗贼,应当慎重对待,认真商议。”他又严厉地指出,今天手持这文书的人,又不是本州州民,情况更是可疑。为查清实情,黄溍命手下人将狱吏、刚放出的盗贼以及刚被抓来的20余人,全部套上枷锁,送往钱塘县狱。后经县狱审理,受冤枉被抓的20余名普通百姓全部释放,狱吏和那盗贼得到了惩罚。那20余名无辜百姓感激涕零,把黄溍奉若神明。

黄溍任州县官,历时20余年。他始终以“父母官”自律,体恤民间疾苦,躬身为百姓办事。平日,唯以清白为始,除奉给之外,不收受任何非分钱财。他常常因生活费用欠缺而变卖家产,以资弥补。他如此一丝不苟,两袖清风,而又政绩卓异,嘉惠地方,难怪深受百姓的爱戴和称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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