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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妃与莆田习俗

作者:江国兴来源:网络2014-06-08

(一)鲁迅把小说《梅妃传》作为考证对象,产生考证主体错位。

首先,莆田自宋修志以来,历代史书皆有正传梅妃,流传有序。鲁迅认为《梅妃传》最早见于元人的小说丛书《说郛》中是不确切的。实际上,梅妃事迹并非皆源于宋代本的《梅妃传》。现保存完整的史志《莆阳比事》是在宋嘉定七年(1214)雕版刊行,比元代《说郛》中的《梅妃传》早出版近百年。其中注释明确记载”此传叶石林得之朱遵度家,乃唐大中二年(注:公元848年)七月所著云”。其次,《梅妃传》创作的时间与梅妃有无其人也没有因果关系。因为,梅妃事迹在许多史志资料中都有记载。

1.《莆田县志·大事记》载"唐天宝十五年(756)七月,安禄山陷长安,江采苹(梅妃)死难,里人在黄石镇江东村建浦口宫纪念她"。这已明确记载梅妃殉难时间和浦口宫建造时间。

2.清道光年间(1820-1850)重修的《江氏族谱》,完整无误地记载第十二代梅妃。《江氏族谱》载:"第十二代,采芹,册封国舅,官都察院御史(注:应为察院御史),忠于帝室,死后赐食庙祭"。"采苹,唐皇妃,上阳东宫正一品,号梅妃,殉节赐葬祀庙"。

3.古代浦口宫重修的碑刻清楚地记载江东就是养育梅妃的地方。浦口宫碑刻记:"江东在李唐时,原属天华村,其地绿野连绵,碧流环绕,秀气所钟,江妃毓焉……。

4.著名诗人、考古学家郭沫若也肯定梅妃有其人。根据莆田地方文史研究者林青松2005年7月1日在莆田侨乡时报《郭沫若确认唐朝莆田有江梅妃》一文中载:1962年11月,郭沫若携夫人于立群到莆,其《途次莆田》诗有句”梅妃生里传犹在”,1983年3月,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郭沫若纪游诗选注》一书。由林东海、史为乐联合选注,其中录有《途次莆田》诗,郭沫若的原注是:”唐玄宗初宠梅妃,莆田江东人,村中有浦口宫纪念之,今尚存。”由此可见,郭沫若确认这个史实。其实郭老诗句中”梅妃生里传犹在”的梅妃生里是地名,有人把梅妃生里代代相传理解为梅妃是传说的人物是不合郭老诗意。

著名考古学家、诗人林恭祖先生的最新研究成果,认定杜甫《丽人行》中的"杨花雪落覆白苹",是用"杨花"与"白苹"暗喻杨玉环和江采苹,意为杨玉环迫害夺宠江采苹,并在访梅妃故里诗中云"世若无其人,少陵何慨叹?"

以上的县志、族谱、碑刻和郭老、杜甫诗句都记载梅妃是唐代人,莆田江东的实物资料也都证明梅妃确有其人。所以,无论《梅妃传》是唐人创作,还是宋人所书,都不能作为考证梅妃有无其人的主要依据,更不能认为小说《梅妃传》是宋人创作,就以年代不相及,错判"梅妃无其人"。况且古代小说加头添跋的比比皆是。如,《三国演义》开头的《临江仙》词不是罗贯中原作,而是清人毛宗岗借用明代诗人杨慎《二十一史弹词》第三段"说秦汉"所写的一首开场词,我们没有理由以《临江仙》的词是假造的,从而推论《三国演义》中的人物也是伪造的。同理可证,假如《梅妃传》的跋是伪作的,也不能因跋伪作而断定其人物是虚构的。

以《旧唐书》、《新唐书》无记载梅妃而否认梅妃有其人,本身就是片面的。

首先,根据正史编写体例,没有涉及历史上的重大事件,正史一般不会记载。梅妃没有直接参与唐史重大事件,《新旧唐书》中没有记载纯属正常。《旧唐书》、《新唐书》所能传载的人物极少,特别是后宫能立传者不足万分之一,绝大部分人没有传记。《旧唐书》卷七《后妃传》只立传33人,《新唐书》中《后妃传》只立传30人,扣除两书中的重复者,实际立传记载的唐后妃只有37名。唐朝共有24个皇帝,除武则天女皇外,还有23个皇帝,每个皇帝至少有"皇后"、"四妃"、"九嫔"、"九婕妤"、"四美人"、"五才人","宝林"、"御女"、"采女"各27人,计113人入册妻妾。即使有的朝代只设贵妃,不立皇后,也有112人,加上许多没有入册的美女,真是后宫佳丽三千人。唐明皇时代,国家繁荣昌盛,皇帝穷奢极侈,嫔妃宫女近四万人,但能在《旧唐书》和《新唐书》中立传的只有直接参与一些重大事件的4人,她们是被废的原配皇后王氏,一天杀三个太子的贞顺皇后武氏(武惠妃),导致安史之乱使唐明皇丢京失国的杨贵妃,以及肃宗皇帝生母元献皇后杨氏。其次,地方史书、名人诗句等记载梅妃,都应当作为考证梅妃这一历史人物的重要史料。如:

1、刘克庄(1187-1269)福建莆田人,宋淳佑六年(1246)恩赐进士,被宋理宗誉为"文史久著,史学尤精"的史学家、著名诗人。他曾写了四首咏《梅妃》诗,是证实梅妃有其人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中有五言诗《梅妃》和《唐二妃像》(其二梅妃),六言诗《冬夜读几案间杂书得六言二十首》录其一和《读开元天宝遗事》。特别是《读开元天宝遗事》一书,充分说明《开元天宝遗事》一书是宋以前出版的书籍,比《梅妃传》所谓南北宋期间创作更早,这样的书籍能得到刘克庄认可,其史料也是极具可靠性。

2、《莆阳比事》是宋史学家李俊甫编著,于宋嘉定七年(1214)雕版印行。李俊甫是福建莆田人,宋嘉定十年进士。《莆田比事》卷二《岐公归朝梅妃入侍》载:梅妃,姓江,莆田县人,九岁能朗诵二南诗,即《诗经》中的《周南》、《召南》两组诗歌,并对父亲仲逊说:"我是个女子,期望以这种吟诗作赋作为自己的志向。"父亲对她感到惊奇,给她取名叫采苹。

李俊甫在《莆阳比事》中记述:唐开元年间,高力士出使福建时选梅妃入宫;梅妃化妆素淡,服饰雅致,姿态明媚秀丽,特别喜欢梅花,又善写诗文,作《兰萧》、《梨园》、《梅花》、《凤笛》、《玻璃杯》、《剪刀》、《绮窗》等赋,自比东晋才女谢道韫;唐明皇宠幸梅妃,戏称"梅精",并为其题写"梅亭"匾额,与其比赛品茶;后因杨贵妃专宠后宫,梅妃被迁上阳东宫,作《东楼赋》呈献皇上,欲求唐明皇回心转意;唐明皇赐一斛珍珠,梅妃不愿接受,并作诗答谢,唐明皇命人为此诗谱曲《一斛珠》;梅妃死于安史之乱,埋于温泉池东梅树下,唐明皇亲自撰写祭文祭奠,并按嫔妃的礼仪重新埋葬,又为其画像题诗。

《莆阳比事》对梅妃的这些详细记载,并非李俊甫凭空捏造,而是依据宋叶石林(原名叶梦得,字少蕴,号石林,宋绍圣四年即1097年进士)从宋水部郎中、藏书家朱遵度(又称朱万卷)家所得唐大中二年(848)7月著的《梅妃传》一书进行记述的,可见《莆阳比事》记载梅妃事迹是源于唐代《梅妃传》。《莆阳比事》是一部史料真实的莆田地方志书,曾被誉为"取唐以来上千百年间,凡莆阳事之可传者"均可收录。《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述此书"属辞有法,纪事核真",是一部完全可信赖的地方史书。因此,《莆阳比事》有著录的人物是经过认真考证后才收录的,绝不可能把虚构的人物收录于这样一部可信赖的地方史书中去!可见,李俊甫的《莆阳比事》,是确认梅妃有其人而不容置疑的重要史料依据。

(二)用新旧唐书没有记载高力士赴闽选妃而否定梅妃入宫,与史实不符。

首先,新旧唐书无记载高力士赴闽选妃之事,也不能断定高力士就没有赴闽选妃。其次,梅妃出身于仕宦家庭。《江氏族谱》载,江氏先人多为官,"第一代江汉,字汝广,观察使";后代官为大中大夫、司马、参军、承事等职;到"第九代江湄,字尔峦,官刺史";"第十一代江仲逊,字惟恭,封镇国将军,子采芹,女采苹,世居东华,高祖迁江东,以女贵封妃,封为金紫光禄大夫(正三品),其父江渚追封正议大夫(正四品),莆田诸女尽封孺人,于归俱赐銮驾"。可见,由于梅妃家庭关系特殊,有着良好的教育氛围,不但具备能诗善赋条件,即使高力士没有使闽,梅妃也同样可以被选入宫为妃。至于民间流传梅妃原为牧鸭女的故事,只不过为了把人物传说的更神奇而已,不但不能因此否定梅妃能诗善赋,而且更不能以此传说作为考证梅妃无其人的依据。

(三)旧唐书没有记载高力士赴闽选妃而否定梅妃入宫,与史实不符。

首先,新旧唐书无记载高力士赴闽选妃之事,也不能断定高力士就没有赴闽选妃。其次,梅妃出身于仕宦家庭。《江氏族谱》载,江氏先人多为官,"第一代江汉,字汝广,观察使";后代官为大中大夫、司马、参军、承事等职;到"第九代江湄,字尔峦,官刺史";"第十一代江仲逊,字惟恭,封镇国将军,子采芹,女采苹,世居东华,高祖迁江东,以女贵封妃,封为金紫光禄大夫(正三品),其父江渚追封正议大夫(正四品),莆田诸女尽封孺人,于归俱赐銮驾"。可见,由于梅妃家庭关系特殊,有着良好的教育氛围,不但具备能诗善赋条件,即使高力士没有使闽,梅妃也同样可以被选入宫为妃。至于民间流传梅妃原为牧鸭女的故事,只不过为了把人物传说的更神奇而已,不但不能因此否定梅妃能诗善赋,而且更不能以此传说作为考证梅妃无其人的依据。

(四)早在汉、唐时期,梅妃故里江东已有先人聚居,且在此开发。

那些认为梅妃无其人的主要理由之一,是唐时的梅妃出生地江东"可能还不曾存在"。其一,这一推论的"可能"二字,本身模棱两可,没有对唐时的江东是否存在进行认真考证。其二,这一推论也曲解了莆田旧县志,把海潮可涌到广化寺前、泗华陂前和黄石大龟屿附近,而错以为广化寺以东至黄石全是一片汪洋大海。

1.据《莆田县志》载:莆田首次置县于陈光大二年(568),县治设延陵里(今城厢南山广化寺东边)。延陵里的海拔低于广化寺、泗华陂几米,如果以为海潮可以涌到南山广化寺前和泗华陂而延陵里就是一片汪洋大海的话,县治岂不是置于汪洋大海之中。再说,唐朝时的北冰洋冰架尚未溶化,海潮一般都在低潮位复流,即使是每年农历八月"灶公水"或九月"翻江水"这样的年高位潮,每年海潮能够涌上江东地面的也只有2至3次,而且每次淹没的时间最多只有1至2小时,直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江东每年都有数次高位潮涌上地面,但也没有对群众的财产、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2.莆田县冠名取于"莆田里"。《莆田县志》记载,莆田古称蒲口,其地名最早见于陈天嘉五年(564)之史书。因"莆"与"蒲"古本通用,意指其地蒲草滋生。后经开发,平原已出现"莆田里",即今黄石。根据当时县治定名公例,多取其地古雅有名的地名为县名。于是,在陈光大二年置县时便定名为"莆田县"。这也说明黄石早在梁陈时就有先人开发,绝不是一片汪洋大海。

3.据《莆田县志》载:"按汉制,县下设乡,满千户的置年俸百石谷子的乡官一人,不到五百户的小乡,置啬夫一名,一里设一亭,五里设一邮。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里有里魁,什伍之间,互相检察"。其一,"什"的由来就是因人聚居而得名。江东地处海滨,自古以来就有称"东什"和"西什"的自然村,说明东什和西什在汉朝时就有先人居住。其二,江氏后裔都在东什居住至今。清张琴主编的《莆田县志·风俗志》上卷记:"唐天宝中,东华村有江仲逊"、"今江东江姓其后也"。现存清代所立的浦口宫碑刻也都明白记载唐江仲逊就是江东人,今江东江姓就是其后。浦口宫内东边南起第二块题捐芳名碑第12列记载"唐赠镇国将军江仲逊,清世孙诏赐修职郎汉仪次男诏赐登仕郎唐云孙宗高……捐白金叁拾两正重修"。

4.唐代黄石已有私人商店,且已建水塘灌溉农田。《莆田县志·商业篇》载,唐代县城及城郊已有私人商店,黄石、庄边、白沙、百丈(今大洋)、濑溪均出现墟集和私营小店。《莆田县志·大事记》载:贞观元年(627),南北洋建水塘围垦造田,主要有:诸泉塘(今城厢区北磨附近)、永丰塘(今城厢区筱塘)和沥浔塘(今城厢区霞林、棠坡附近),其后又建颉洋塘(今涵江区卓坡附近)。贞观五年(631)建国清塘(今荔城区黄石定庄附近)。国清塘与黄石江东地处同一海拔,相距仅2至3公里,途中也没有海堤阻栏,海潮不可能只淹没江东而不淹没国清塘。由此可以推定,江东至少在梅妃出生前100年早已存在。

5.从修建南洋海堤的巨大工程看,唐时江东业已存在。《莆田县志》载:莆田南洋段海堤总长37.45公里,其中东山至江东9.8公里,江东至洋埕7.7公里,洋埕至陂头19.95公里建成于唐元和八年(813),距梅妃殉难的756年也只有57年。可见,先人早已在南洋之地择高而居,且不断修筑海堤同大海抗争。在当时唐朝生产力还是落后的状况下,假如江东、东山、洋埕、陂头等地都不曾存在的话,靠谁修建如此巨大的南洋海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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