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传统文化 > 福建仙游 明代户部尚书郑纪

福建仙游 明代户部尚书郑纪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2020-03-09
福建仙游 明代户部尚书郑纪

郑纪(1438—1513),字廷纲,号东园,明兴化府仙游县文贤里上郑人(今莆田市仙游县度尾镇埔尾村),明天顺四年(1460)进土,历任翰林庶吉土、国子祭酒、浙江按察副使、浙江提学、户部侍郎、户部尚书等职,有经邦济世之宏才大略。一生历经英宗、宪宗、孝宗三朝,人称“三朝元老”。

在任上,郑纪展现出非凡的辅国才器,担任户部侍郎时,不遗余力为朝廷聚财,成效卓著,世称“经济名臣”。他也多次辞官,归隐故里达20余年,兴学劝耕、植树修桥,百姓至今传颂。时人以其政绩显明、文行著名,同宋代仙游籍名臣蔡襄并称为“一邑二贤,并美同誉”。

苦学中第,献策辞归

郑纪系莆阳“南湖三先生”之一郑露的后裔,他少时家境贫寒,但励志苦学,博通经史。

据民间传说,弱冠之年的郑纪,有一天跟同窗好友前往九鲤湖祈梦。当晚,郑纪夜宿九仙祠,梦见一仙翁款款而来,对他说道:“木兰溪水西苑源,山上榴树挂石榴。高山松柏风高洁,庚辰登第尚书荣”。郑纪梦醒后,觉得功名在望,怀着喜悦的心情,挥毫作《祈梦》诗一首:“纷纷迢递叩仙机,梦里分明觉后疑。自是心情能照物,高山坐久亦先知。”随后,郑纪闭门日夜挑灯苦读,熟读所有书经。天顺四年(1460年)果然中了进士第。

宪宗即位后(1465),实行新政,但依然宠信奸臣,朝政不见起色,郑纪不顾杀身之祸,与内阁首辅刘健一起呈献《太平十策疏》,提出“远奸邪、任忠良、恤民命、兴礼教”等十条对策,都是治国救时之大计。虽多被宪宗优旨采纳,但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施行。宪宗初政时允许两京文职官员可以提前致仕,年仅三十二的郑纪,因患风湿症,再加上父母年迈,他自感“进无以尽忠,退无以尽孝”,在上《太平十策疏》当月,便上疏乞请致仕,但未得允准。两个月后,郑纪病势加重,又闻父母卧病在床,昼夜忧念,病情益重。自感“亲无百岁期,国有万年计”,再次上疏,乞请暂归原籍,调病养亲,待病愈亲终后回朝供职,做到忠孝两全。

山居蓄志,热心善举

郑纪回乡后,尽心奉侍双亲。其父乐善好施,因郑纪出仕而受人尊敬,他在得到郑纪的支持后,曾经主动焚毁价值数千两的债券,并放弃了巨额债权。有一回,泉南有一个富家人杀人犯法,想用千金委托郑纪父亲疏通消灾,他理直气壮地说:“尔知吾儿不可,乃欲吾以是语儿。”于是挥手拒绝说客。郑纪听到后,以此加勉,更加自律。

不久,郑纪父亲因病去世,郑纪就按儒士之礼安葬。兴化知府岳正资助四锭白银,但被郑纪完璧奉还,他回信说:“君子爱人以德,不罪是幸。只领盛念,实与爱均也。”治丧结束之后,郑纪在墓地修建小屋,居住守制,勤奋读书,日夜不离,三年都不曾回家。他坚持素食,直至守序结束后才恢复正常饮食。

郑纪居家20年,修身养志,规正家范,引导乡俗,植树造桥,为民兴利,严格践行士族精英正身、齐家、平天下的人生志向。据史志记载,郑纪先后率众修建桥梁六座,制定《义聚家范》,受到兴化郡守岳正的赞赏,福建按察司佥事林克贤将《增修乡约》刻板通行于福建八郡。郑纪倡议设立朱子义仓,招募百姓以工赈济,助民度荒;针对仙游县官课征无则、任意敛财,帮助县令建立定规,节省了里役等诸多费用。

督学浙江,导正士风

成化十九年(1483)五月,郑纪结束告假,担任经筵讲读官,为宪宗讲解经义。在此期间,郑纪曾经出任礼部会试同考官,宪宗外甥也参加会试,同僚想予以破格优待,被郑纪拒绝,因而受到忌恨。但宪宗说“翰林官亦难为也”,替郑纪开脱。

成化二十三年(1487)春,因郑纪文章与德行老成持重,升任为浙江按察司副使,奉敕提督学事。在任上,郑纪以培养德艺兼具的儒士为己任,每到一地督学,必向学子宣讲正心诚意之学,亲自讲授易、诗、书、春秋二礼“六经”,宣明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道,讲习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以及经世制变大义。

郑纪坚持教人以德行为先,开明道德,造就人才。因他严明学规,办事公正,权豪寒门,一视同仁,士子刚开始时受到约束甚苦,但时间一久就安心就读。郑纪还注意通过儒生,推动民俗的改造,比如针对奢侈、信佛之风,邀请丁忧生员讲习丧礼,教育士子不被异端邪教所迷惑,士风也得到了净化。

郑纪巡学绍兴府上虞县时,看见县学年久失修,摇摇欲坠,大户人家趁机侵地建房。他不顾巡按的干扰和有司的迁让,依法拆除房屋,收回占地,拆除淫祠神庙数十所,依法没收被豪强夺取的砖瓦木材,重修学宫,嘱托太守利用从当地湖田讼案中收回的田租,用以兴教助学。因为郑纪的身体力行,浙江学政面貌为之一新。

入侍经筵,执教太学

成化二十三年(1487)九月,孝宗即位,召用一批敢言忠直之士辅政。郑纪针对新君御政,上疏谏劝孝宗“御经筵,近儒臣,论圣学,以正心为要”,希望孝宗临御之初,开纳言路,检身修德,勤学好问,亲君子而远小人,强调君心帝德对治国的决定性作用,孝宗下旨嘉赞郑纪:“这本(疏)所言,朕当体行之。”

孝宗弘治三年(1490)六月,郑纪被召为国子祭酒。进见时,司礼太监陈宽见其仪容修伟,以乡里亲故的身份求见,被郑纪拒绝。郑纪考核士子的学业时,即使是朝廷权臣的子弟,也不予庇护。有一回,驸马练习礼仪时稍有过失,郑纪就责令他伏首俯身,思过认错。

孝宗初政时,严禁设斋事佛,以防邪道害政。但不到三年又下旨命令京都三大名寺设斋醮,连做三天佛事,礼部准备选拔六名国子监生参加,但被郑纪严加拒绝,他说:“监生读圣贤书,岂识此礼?”于是上疏谏止设醮祝寿之举。只是孝宗最终以斋仪物品已经备齐为由仍然举行。

郑纪到国子监时,有膳余银千两,掌管文书的官员按照常例也奉送一份给郑纪,但郑纪全数归还,并责问说:“膳为监生,何与祭酒?”被一些同僚认为是故作清高,这些宵小之徒就捏造事实,构陷弹劾。吏部尚书王恕听到后说:国家涵养百年,才得到如此人物,而小人却因私生恨,诬陷公道之人。他如果被罢官,那他也辞官回家。孝宗也知道是小人诬陷,朝廷倚重郑纪,因而不允准郑纪三疏恳求致仕。

12

© 2010-2030 FengSu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QQ联系我们 电子邮件联系我们

吉ICP备13004070号-14   吉公网安备220122020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