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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常生活禁忌

作者:紫雨来源:网络2015-07-25

三、服饰

对服装颜色的禁忌,是中国服饰禁忌的一大特点。从隋朝开始出现的“品色衣”,至唐代乃形成制度。虽然宋、明、清各代的具体规定不同,但都把官品和服色联系了起来。在唐代,皇帝的服色为拓黄,官僚自一品至九品,服色以紫、绯、绿、青为差。因此,禁止民间穿黄色衣服,违者会被认为“要造反”、“想篡位”。唐代平民多穿白衣,称为“白丁”,当时不忌白衣。后来,在国内其它地区因印染术的发展,人们普遍穿上着色衣服,并视白衣为丧服,忌在喜庆场合穿戴。陕西有些地区在喜庆场合仍穿白衣。据《同官县志》记载,直到本世纪四十年代该县东南乡依然如此。对陕西这一特有习俗,参看本篇第三章第五节《年节禁忌·春节禁忌》。旧时,城市中忌戴绿头巾,唐代长安人颜
师古云:“绿帻,贱人之服也。”明清两代,绿头巾是优伶、娼妓等从事“贱业”者戴的,故为一般人所忌。民间忌艳色,不论男女,如果穿得太华丽、鲜亮,就会遭到非议,认为是“不正派”的人。

中老年人尤忌艳色,否则被认为“不庄重”,是“老来俏”。从前,在种种禁忌的限制下,陕西男子和中老年妇女多穿黑、蓝、白三色。在干旱地区,几乎全是黑色,因为不显脏,不需常洗。青年女子的服色,非红即绿。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准的提高,以上禁忌逐渐被打破,服色日益丰富多彩了。

衣服的款式,传统的要求是遮严身体,忌裸露,女衣对此要求更严。例如,唐代女装主要由裙、衫、帔三件组成,裙长曳地,衫子的下摆裹在裙腰里面,肩上再披着长围巾一样的帔帛,将全身遮蔽得十分严密。后世有“男不露脐,女不露皮”的要求,违犯者会被认为“伤风败俗”。革命战争年代中,长征到陕北的男女红军战士,保持着在水田劳动的习惯,将裤腿编(挽)在膝盖上面,曾引起当地民众的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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