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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于都民间传统禁忌

作者:袁贤民来源:网络2014-06-04

二、于都传统饮食禁忌

忌食用祭拜过孤魂野鬼的东西,尤其不允许小孩染指,认为吃了会得病。敬神、祭祖用过的祭品则大吉大利,吃了能得到神明、祖先的保佑,身体健康,长命百岁。忌吃“下惊”(喊夜)用过的米、鸡蛋等物,要丢到大路边或倒在墙角。

年初一要食斋,忌吃荤,否则对神明不敬。

梓山镇蓝姓畲族忌吃狗肉、牛肉。畲家以狗为图腾,且有“牛栏祖地”之说,特别尊牛,认为“牛肉不好筛酒”,不用牛肉招待客人。

忌吃饭时撒米粒或吃完饭碗内残留米粒,认为这是浪费粮食的行为,会遭雷劈。

忌小孩吃孵过小鸡的“鸡婆肉”,否则容易得病,且变得愚钝。忌小孩吃蛋黄,认为吃了“不会读书”、脑子不聪明。

忌把筷子插在米饭上,认为那是祭死人的方式,非常不吉祥。吃饭时忌敲碗筷,认为此举是告化(乞丐)所为。吃完饭后,筷子要放在桌上以表示吃饱了,忌将筷子搁在碗上,认为那是“穿笃肚”,总也吃不饱,遭人厌嫌。用饭时,忌用筷子指人,认为此举非常失礼。分筷子忌一长一短,有“三长两短”之嫌。分筷子忌一左一右摆在饭碗两侧,有亲人分离之嫌。忌孩童拿筷子太下端,认为将来“讨老婆”对象太近,没有出息。又忌孩童拿筷子太顶端,认为将来工作离家太远,不能照顾到年迈的父母。忌筷子在菜碗中挑着吃,认为“冇食相”,失礼他人。忌用餐时筷子掉落地,过去认为筷子落地会惊动祖先,是为不孝;捡起时要在地面上比划一个十字作为破解。忌用餐时将筷子头尾颠倒使用,有饥不择食之嫌。

忌在饭桌上将碗碟倒扣,倒扣碗碟乃祭祀鬼神的举措,表示与之一刀两断。忌在酒宴中收走空碗,忌还有人没吃完饭便开始收碗筷,否则有“赶客”之嫌。

“雷公唔打食饭人”,忌在饭桌上吵口、打骂小孩,否则有跟雷公过不去的嫌疑。忌吃饭咀嚼时发出哒哒声,认为只有猪、狗吃东西时才会如此。忌用手抓饭,认为是“饿鬼”、“饿佬”之举。吃饭时忌脱衣服、松裤带,认为“唔晓饱足”,前世欠债太多今生都还在归还。
忌食彼此相克的食物,如蜜糖与葱、黄鳝与红枣、芹菜与甲鱼、冬瓜与鲫鱼、狗肉与绿豆、桃子与白酒、番薯与石榴、柿子与螃蟹、蚕豆与田螺、鱼蛋与猪肝等。

忌晚上吃姜,认为“燥火”,对身体不利。

红白喜事两种宴席,都忌讳吃完一道菜便将碗碟重迭一起,认为有重婚、重丧的不祥之兆。

六人共席,忌二人对面,四人对席,因这种坐法谓之“龟桌”,不吉。父子同桌宴饮,忌面对面对坐,有“对头”之讳。请客吃饭忌用八碗菜,因为于都人办丧事吃八碗,且于都还有“七胜八败”一说。旧时,各种宴席男女不同桌,尤其忌讳儿媳与家公(丈夫的父亲)同桌。

忌饮用“隔夜茶”,俗云:“隔夜茶,毒过蛇”。

忌用鼻子嗅药味,认为此举会丧失药效。忌端着汤药过门槛服用,否则没有药效,因为药渣必须倒在屋外、路边,表示此后病症由别人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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